05.读者借阅规则
时间:2026-02-09

读者借阅规则

1. 读者借阅文献前,须先办理借阅证并开通借阅功能。

2. 南海区图书馆为佛山市联合图书馆的成员馆,本馆图书、过刊和过刊合订本均可免费外借,读者单次借阅上限为20册(含期刊与图书)。

3. 本馆图书实行开架借阅管理,读者可通过自助机自行办理借阅手续,支持在全市联合图书馆任一成员馆通借通还;本馆过刊及过刊合订本仅限本馆流通,实行“本馆借阅、本馆归还”制度,不支持跨馆借还服务。

4. 地方文献和期刊现刊暂不提供外借服务,仅限馆内阅览。

5. 图书与期刊借期30天,到期前可续借1次,借期延长30天(已逾期文献不可续借);过刊合订本借期15天,到期前可续借1次,续借后借期延长15天。

6. 读者借阅图书、期刊等文献时,需认真检查其完整性及是否污损。如发现问题,应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,由工作人员核实处理。

7. 读者应自觉爱护所借文献。借阅期间如产生污损,不影响内容完整的,赔偿1-5元;严重污损或缺页的,须按遗失赔偿。

8. 逾期归还图书、期刊等文献的,须交纳过期违约金。违约金按每册(件)每天收取0.1元,不足一天按一天计。每册(件)过期违约金上限为20元。

9. 读者遗失所借图书的,原则上需赔偿完全相同版本的图书,可在佛山市联合图书馆任一成员馆办理赔偿手续。

10. 读者可登录南海区图书馆网站、微信公众号查询书目、办理网上续借,也可通过佛山市联合图书馆网站,了解各成员馆服务详情。